为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字发〔2018〕140号)、《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字发〔2021〕143号)、《南京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字发〔2021〕142号)等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现对该评选办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1、联系方式:025-89681668 chen_ying@nju.edu.cn
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