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20日前学生应按《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提交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需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5月20号之前)提交申请。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办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地点为逸夫楼C113。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5月6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OA(1).docx附件2: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附件3:南京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一览表(2021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