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13浏览次数:2099


为完善专业学位博士人才培养体系,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代  码 085400)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3.获得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接受报考的意见后方可申请;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5.外语要求: 符合当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英语外语水平要求如下:CET-4≥570分或CET-6≥426分,或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可以表征英语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如国际学术报告等;

 6.报考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满足上述 1-5条报考条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202391日);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的考生、港澳台考生报考;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3)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随院系报考材料一起寄送至报考院系。

 (4)考生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培养潜力,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3 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2.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后,考生请在202212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寄送到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人工智能学院(邵逸夫楼C409室),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9681568,请在邮件封面注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码和常用电子邮箱;此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2)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除导师外)推荐信(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9)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报考导师接受报考意见表(见附件2),须由报考导师本人签名,本材料可由报考导师直接交到邵逸夫楼C409室。

我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我院电子信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考核选拔。

 1.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生简章“申请条件”所列内容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面试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已通过材料审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工程创新能力和领导力等),择优录取。考生综合面试为匿名方式,考生对已有研究成果报告和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线。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ai.nju.edu.cn)公告或邮件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推荐拟录取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1. 考核总分=综合面试成绩。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名额确定候补名单及候补顺序,若有正式录取的考生放弃,则按照候补顺序进行替补,替补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为准。

 4. 学院可在公示拟录取名单前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等,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五、培养与学费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我院电子信息专业(0854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机制

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我院主页公布申请考核结果等信息。

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grawww.nju.edu.cn)和人工智能学院主页(ai.nju.edu.cn)相关通知。考生如因关注不当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博士招生实施过程的监督,最终审核通过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核准,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申诉机制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任何不合理、违纪行为,可联系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或投诉。

 1.联系电话:025-89681568

 2.电子邮箱:ai.grad@nju.edu.cn

 3.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及导师。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3.报考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5.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南京大学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附件1: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导 师 接 收 报 考 意 见 表.doc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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